领婚礼证所需要的证件依据身份的不一样有着不一样的需要,新人民要依据我们的状况做好证件材料的筹备,在民政局的上班时间内前往,开开心心的领到婚礼证。
一、扬州婚礼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扬州公民
有效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张2村寸最近拍摄的婚礼登记照
再婚方需供应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2、港澳台居民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经各地委托机构证明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没有血亲关系的证明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国人/华侨
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游证件
居住国/所在国公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本人无配偶证明
二、扬州婚礼登记办理步骤
1、婚姻登记员检查两人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2、询问两人婚礼意愿,为自愿婚礼的新人各发一份《申请婚礼登记声明书》;
3、新人在登记员的指导下完成声明书的填写,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字。如果新人不会写字,可由登记员代写后宣读,新人确认无误后在”声明人”一栏按手印。
4、新人宣读本人的宣誓言,登记员监誓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字,颁发婚礼证。
三、扬州婚礼登记处上班时间
1、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特殊节日或者特殊日子可以提前进行预约,部分区域实行了浪漫日子的上班方案,让新人民都能开心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