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模式受到不少新人的喜爱,由于它可以解决掉婚房的问题。那从房子归属来看,这种模式是不是真的可行呢?
一、婚房一起还款有风险
1、加名字比较保险
不论男女,请婚前买房,写自身名字,婚后房子不要卖掉混同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房有贷,你最好也有房有贷,各自还贷款谁也别吃亏。最容易做好婚前协议和婚前公证,婚后经济牵扯越少越好。
不加名字,如果婚变,那你只能获得肯定的赔偿金,最后房子的归属还是他的。当然,如果男方觉得亏了,你也可以不需要加名字,去签订婚前协议,把所有的事情都能了解再婚礼。
2、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讲解一》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登记婚礼前,用自身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房全款的,婚后房子仍然是个人财产,不因婚礼而发生转化。
二、从感情上看可以接受共同还款吗
1、爱情不是万能的
保证自身财产的首要条件下进行恋爱,是一种很正确的做法。由于爱情不是万能,爱情不可以保证婚姻今后肯定平平顺顺,爱情迟早有消退的痕迹,到时候在一起的则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所以物质上婚礼前自我保护很正常,婚礼后才讲共同进退,但真的不合的话,分开也是一种选择,财产保护本来就不属于什么道德和不道德的准则。
2、最后还得看自身
以上说的都是其风险的存在,但遇到对你的人,你还是会一起去面对风雨。但在此之前,肯定要看男方的态度,不可以由于感情冲昏了头脑。当你维持理智的时候,婚后才不会让自身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