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门莫过于讨论国内的修改民法典了,这里面多少也涉及到大家婚姻有关的规定,那样大家先来看看国内的婚龄规定吧。
一、国内关于婚龄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婚礼的最低年龄。
所以,尽管法律赋予公民婚礼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婚龄的人,才享有婚礼的权利。
二、关于国内讨论修改婚姻法年龄的几个理由
1、结婚年龄过高
尤其是在农村由于结婚年龄过高,和九年义务制教育毕业年龄衔接不协调以及同实质的生产生活有脱节现象,造成农村区域和一些城镇,至今为止仍然存在海量由于年龄未达,而没办法登记,继而造成同居、非婚子女、重婚现象。大量年青的伴侣没办法得到"法律保障",便自然会滋生社会问题。
2、男女结婚年龄设定的不一致
有学者同样认为,出于对宪法男女平等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实行,婚姻法作为下位法,对结婚年龄设定超越了"合适且必要"的限度。出于平等考量,可以将男性结婚年龄降低同女士一样。
3、参考其它国家结婚年龄规定
各国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有所不一样: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
这也是有选择性的罗列了各种状况,大家如果以成年为中界,则可以界定结婚年龄早与结婚年龄晚了。
其实无论关于大家婚龄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怎么样,大家本身最应该关心的还是那个值得与你步入婚姻殿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