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婚熟悉婚姻登记条例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可能有些新人并不了解婚姻登记条例,下面小编来给你解析下婚姻登记条例。

一、取消单位证明、简化手续流程让结婚变得更轻松
不用再带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再需要介绍信、不需要婚检证明,从10月1日起,如果您和您牵手的另一半要去登记结婚,只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一份声明后,就可以拿到红色的结婚证、驶上幸福的婚姻 “新干线”。 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代的是实施了近9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管理”二字的取消可以看出,结婚今后完全是个人的事,婚姻登记机关今后将简化结婚登记手续流程、一切工作以服务为主。
在新颁布的条例中,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我国内地居民申请结婚后只需要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另外再签署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俗称的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而以前一直延续的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前体检证明等其他手续,通通减免了。这样的规定,简化了手续,避免了许多结婚者“跑”结婚证的繁琐和精神、肉体上的消耗,使结婚登记成为一件轻松的喜事。
有关专家指出,对婚姻登记这一民事行为,由政府的防范式管理,变为婚姻当事人责任自负,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精神,表明我国公民的个人生活空间自由度增大,社会环境更加宽容。
二、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再次明确传递一个强烈的讯号: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将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执行。事实上,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的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的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同时,婚姻登记的过程,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重要环节,所以,我国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实际就是从法律的层面再次强调: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过这篇文章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婚姻登记条例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大大方便了新人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