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家都会有彩礼接收和返还的规矩,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南方把送来的彩礼给女孩子的父母,然后父母在把礼金作为嫁妆送给女儿,基本上的家长都会选择这样,但是如果是离婚彩礼怎么办呢,可以返还吗,特别是针对一些可能金额比较大的夫妻来说,会比较计较彩礼属于谁,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彩礼的性质: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6)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为大家整理好了离婚彩礼怎么办的问题,大家可以从相关的法律规定看出,只要是结婚以后是不给予返还的,还有一些小金额的东西在恋爱时就可以不予返还,也要看离婚时的离婚过错方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