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和当地登记的材料是一样的,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另外,再婚的需要出具离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集体户口的当事人需要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籍证明。
一、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再婚的需要携带当今婚姻情况证明或离婚的有关证明材料。
5、三张两寸的最近半身免冠双人合照。
注意: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可以采用有效的临时证件。
二、结婚登记受理步骤
1、员工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主要为确定双方是不是属于自愿结婚。
2、检查所携带的材料是不是充分,并判定双方是不是符合结婚条件。
3、符合结婚条件并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处签名、按指纹。
4、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监督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员工为双方分发结婚证。